招生章程
黑龙江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作者:     时间:2021-02-01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黑龙江大学是一所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等11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2021年拟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27名(计划中包含 3名思政专项博士生计划,如下达则正常招生。准确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经导师同意且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报考:

(1)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并主持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

(2)科研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文科5篇、理科3篇以上;②近五年有学术著作出版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为前三位完成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在复试中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条件将另行公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网报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寄送材料截止时间:3月2日。普通招考考生网报时间及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报地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根据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在提交材料时将报考材料装入自备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普通招考报考材料: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生成《报名登记表》,要求各相关项目填写准确、完整;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证明信),同时需要提交各证书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的复印件及清单;

(7)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成果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

(8)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少于3000字);

(10)报考费缴纳截图(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报考费150元)。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

4.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材料另行公布。

三、考试录取

1.初试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形式:笔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

普通招考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形式:笔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业务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初试后一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普通招考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复试可根据报考学科需要采取面试、笔试等形式。

(3)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专业外语水平、综合能力等考生应汇报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的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等。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

3.录取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合格考生,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黑龙江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制” 博士招生工作,具体选拔办法另行公布。

五、其他

1.本招生章程中所列招生计划为我校2021年博士招生总计划,其中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等招生录取方式,“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提前选拔录取,剩余计划用于普通招考,我校将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结束后更新普通招考招生计划。

2.学校鼓励非定向生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原则上,招生计划2人以上(含2人)的专业,招收的定向生比例不超过50%。

3.本章程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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