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黑龙江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作者:刘义波     时间:2018-12-28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黑龙江大学是一所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1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2019年拟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97名(计划中包含1名思政专项博士生计划,如下达则正常招生。准确计划由教育部于2019年年初下达)。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经导师同意且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报考:

1)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并主持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

2)科研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文科五篇(理科三篇)以上;②近五年有学术著作出版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为前三位完成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在复试中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网报时间:20191月10日至2月20日;网报地址: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根据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现场确认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在3月7日至3月8日(星期五)将以下报考材料(自备档案袋统一装入,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由考生本人送至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黑大主楼B座207室),共计十项: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要求各相关项目填写准确、完整。

2)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当场审验后返回考生,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证明信),同时需要提交各证书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的复印件及清单(复试时提供原件);

7)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成果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

8)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低于3000字);

10)报考费支付截图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支付报考费150元)。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

三、考试录取

1.初试

初试时间:20193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

初试地点:黑龙江大学;

初试形式:笔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业务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初试后一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黑龙江大学;

3)复试形式:面试;

4)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与专业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的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等。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

3.录取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合格考生,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硕博连读

黑龙江大学将于2019年继续开展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具体选拔办法另行公布。

五、申请考核制招生

黑龙江大学2019年继续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六、其他

1.本招生章程中所列招生计划为我校2019年博士招生总计划,其中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等招生录取方式。

2.学校鼓励非定向生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原则上,招生计划2人以上(含2人)的专业,招收的定向生比例不超过50%。

3.本章程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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