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招生
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26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报考点:

报名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要认真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加强领导,规范管理,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报名准备工作。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流程,扎实细致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充实技术力量,落实计算机网络硬件配置,确保网上报名系统运行平稳和网络安全;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使其熟悉相关政策、工作流程、网报系统操作;通过网报演练,进一步完善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本单位招生考试信息网等多种途径,宣传招生考试政策、报名规定以及本单位相关要求,答复考生咨询,为考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9月19日—23日,各单位开展网上宣传咨询活动。

9月21日,招生单位对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

9月22日,招生单位、报考点向社会公布网上报名有关要求并更新网报公告,制定内部演练方案。

9月22日—23日,报考点、招生单位网上报名内部演练。

三、网上报名:

9月24日—27日9:00-22:00,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

9月30日,有关高校上报预报名中出现的问题。

10月10日—31日9:00-22:00,网上报名。

今年我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共设22个报考点。详见《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附件一)。

实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考生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费。

选择省内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之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详见《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网上支付说明》(附件二)

四、现场确认:

11月3日—6日,报考点下载考生网报数据及审核结果,准备现场确认工作。

11月8日—11日,现场确认。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在网上报名以及现场确认时,采取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强化考生对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的认知。对曾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且仍在停考年限内的考生,2017年度不允许其报考。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11月17日—24日,招生单位下载本单位考生现场确认库、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审查考生学历(学籍)及相关报名信息。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信息、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编制考生编号、填写招生单位说明。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招生单位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六、11月25日—28日,招生单位上传《准考证》屏蔽数据库。

七、12月7日—8日,省招考办编排考场、定制试题,并将考场安排库上报教育部。

八、12月15日—26日,考生可登陆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各招生单位要随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没有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

九、各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的要求,及时发布网报公告和咨询电话,按时下载、回传网上报名数据和考场安排数据,并对上传和设置的有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其完整、准确。

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妥善保管秘钥和上网密码,网上报名期间要随时监控网络状态,及时下载、备份数据,防范病毒侵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省招考办。

十一、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充实责任心强、政策和技术水平高的得力干部,保证网上报名系统安全运行,确保报名各环节工作有条不紊。要做好报名工作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要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服务,切实提高考生满意度。

附件一: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

附件二: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网上支付说明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16年9月22日

附件一:

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三、报名要求:

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支付报考费:

1、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2、考生网上支付时请按照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费。

3、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重新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用。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

五、报考点设置:

1、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共设22个报考点。各报考点的分类和受理报考范围均有严格限制。报名之前,考生必须仔细阅读下表中内容、各报考点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

2、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须选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这五个报考点报名,其它报考点不予受理。

3、法律硕士联考:省内考生均须选黑龙江大学报考点报名。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考生须选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点报名。

5、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首先需到省考试院领取报名校验码,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哈尔滨市考生须选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点报名,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哈尔滨市考生须选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这五个报考点报名,哈尔滨市以外的考生须按下表中限定的报考点报名。

7、“建筑、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时间超三小时):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建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选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报名,其他考生须按下表中限定的报考点报名。

8、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到黑龙江科技大学报考点报名;哈尔滨市报考我省招生单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所报招生单位的报考点报名;其他考生须按下表中限定的报考点报名。

9、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医学门类(含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的考生,须到黑龙江东方学院报考点报名,其他考生须选下表中限定的报考点报名。

六、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至11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应到网上报名且网上支付成功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和本人图像采集。

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4、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5、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七、考试资格审查:

1、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八、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九、注意事项:

1、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2、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登录报考点网站,凭本人的考生编号和姓名查询所在考场和座位号,提早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3、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决定,我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国家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中统一配备考试文具和电子挂钟。考生参加这些科目考试时不准携带考试文具和佩戴计时表入场。如有违犯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在装有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点进行,并配备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等现代科技设备,严厉打击考试舞弊,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十、报考点详见下表:

报考点代码

报考点名称

受理报考范围

咨询电话

报名容量

2301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所有报考该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

0451-86416113

4200人

2302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

所有报考该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

哈尔滨市报考中国航空研究院627研究所和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的考生。

0451-82519679

4000人

2303

哈尔滨理工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

所有报考该校“单独考试”的考生。

0451-86390155

2000人

2304

东北林业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所有报考该校“单独考试”的考生;

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建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

0451-82190710

2000人

2305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大学的考生;

所有报考黑龙江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省科学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和黑龙江省委党校的考生;

省内所有报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

0451-86608729

5000人

2306

佳木斯大学

佳木斯市、伊春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的考生。

0454-8618499

3000人

2307

哈尔滨医科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

所有报考该校“单独考试”的考生;

哈尔滨市报考牡丹江医学院、东北石油大学和齐齐哈尔大学的考生。

0451-86671349

2500人

2308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

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和哈尔滨体育学院的考生。

0451-55190398

2000人

2309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

哈尔滨市报考佳木斯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的考生。

0451-82197018

1500人

2310

东北石油大学

大庆市报考该校的考生;

所有报考该校“单独考试”的考生;

绥化市、大庆让胡路区、龙风区及大庆所属四县考生。

0459-6503721

3000人

2311

齐齐哈尔大学

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报考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0452-2742663

3000人

2312

牡丹江医学院

牡丹江市、鸡西市的考生(报考医学门类除外)。

0453-6984041

2500人

2313

哈尔滨商业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

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的考生。

0451-84892021

2500人

2314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

所有报考该校“单独考试”的考生。

0451-88060176

3000人

2315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大庆市报考该校的考生;

大庆萨尔图区、大同区、红岗区考生;

大庆市报考省内科研单位★ 考试科目含“中、西医综合”、“建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

0459-6819132

3000人

2316

黑龙江科技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

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0451-88036418

3200人

2317

黑龙江工程学院

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0451-88028719

0451-88028842

3000人

2318

哈尔滨学院

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0451-86610952

3000人

2319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

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考试科目含中医综合和西医综合的医学门类考生。

0451-86684764

3000人

2320

牡丹江师范学院

牡丹江市、鸡西市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

0453-6515587

2000人

2321

哈尔滨金融学院

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0451-82145085

4200人

2322

齐齐哈尔医学院

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0452-2663828

3600人

注: 农垦、森工系统的考生,可就近选择报考点。

★省内科研单位:黑龙江省科学院、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黑龙江省委党校、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机械科学研究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中国航空研究院627研究。

附件二:

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网上支付说明

1、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实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综【2014】93号文件规定)。

2、考生网上支付时请按照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费。

3、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重新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用。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

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网上支付实施步骤较为复杂,涉及部门和工作环节较多,因此网上报名生成报名号后,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确定无误后谨慎缴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成功生成报名号的,视为有效网报信息,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5、 因考生不去现场确认、多报并多次缴费、学籍学历不能认证、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等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6、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返回考生缴费所用银行卡账户。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考费,最迟将于2016年12月上旬退还完毕。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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