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培养计划制定】关于制定2021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19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2021级研究生:

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性文件,对开展研究生各个培养环节起着重要指导作用,是研究生教学管理、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为实现研究生分类及个性化培养,现将2021级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对象

2021级全体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

二、制定时间

即日起至20211231

三、制定依据

个人培养计划应严格按照研究生本人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制定、确认、维护完成。

四、制定流程

①学生维护、提交 ②导师审核 ③学生打印 ④导师审阅、签字 ⑤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留存备案

1. 即日起,研究生可登录校园门户(网址:http://xyw.hlju.edu.cn/ )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菜单下进行个人培养计划查看及维护

2. 在维护培养计划前,请先确认是否已在管理系统中与导师建立了对应关系。可进入“学籍信息个人维护—在校信息”页面,根据院内师生互选结果,维护导师姓名信息。保存后,师生对应关系建立成功。如学籍信息维护功能未开放,请联系相应年级辅导员老师。

3. 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研究方向培养需要,维护个人培养计划(调整课程)。尚未进行师生互选的培养单位,请于近期尽快完成2021级师生互选工作。

4. 个人培养计划在确认提交前应确保准确、有效。提交后,如需修改可在导师未审核的情况下,由研究生本人撤回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

5. 同学们在进入系统查看本专业培养方案时,如发现没有培养方案等信息,请联系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进行培养方案维护和指定。

6. 课程维护原则:

①公共必修课:不能修改及删除;

②公共选修课:公共政治类、公共外语类课程不能修改及删除;

③学位基础课、学位方向课: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对方向的要求,可选择课程或删除额外课程;

④必修环节:在导师指导下可以修改或删除,但应满足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必修环节最低学分。

以上课程,已获得过学分的不能修改或删除。

按照以上原则,对培养计划维护后,请检查各部分学分是否满足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否则将无法提交。确认后,形成个人培养计划,检查无误,提交导师审核。

7.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纸质文档的打印份数由各培养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建议打印一式三份,由指导教师审阅后签字,研究生本人、指导教师各持一份,其余一份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院)存档备案。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前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同学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学生培养计划维护操作手册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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