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现予以公布,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
| 学费
| 档案与组
织关系
|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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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向
| 自费
| 迁至学校
| 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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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向
| 留原单位
| 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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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类别划定说明
1.根据国家文件规定,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录取的研究生均为自费,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由原来的四类,改为两类,即非定向和定向。
2.我校将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精神确定学费标准及相应的奖学金,相关事宜暂仍未能确定,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三、拟录取信息核对
1.如考生拟录取信息有误或对拟录取信息有异议,请于5月15日前与研招办联系查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联系查证者,以拟录取名单的录取信息为准。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的人事(干部、学生)档案,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的一式三份的培养协议,请于5月30日前寄至或送至黑龙江大学研招办(办公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B座209室)。调档函可到研招办领取,培养协议可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5月末6月初,教育部将进行录取检查,最终的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为准。
四、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7月发放,届时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五、其他
请拟录取考生在进行查询时,同步查询“审查结果”。因报考材料中的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硕士成绩单、体检表等材料将在入学后转入考生个人档案,而有部分考生在报考时因故未能提交上述材料(或提交的为复印件)。请各位考生将所缺材料于5月30日前补齐。材料不齐者,将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特此通知
拟录取名单查询:http://113.6.251.19:8011/zsxt/bsbm/search_message.asp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