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形式
1.自取,发放范围为电话确定自取的考生。
2.邮寄,发放范围为电话确定邮寄的考生。
二、发放时间
1.自取:8月3日、4日、10日和24日,每天的9:00——11:00。
2.邮寄:8月4日。
三、自取地点
黑龙江大学主楼310室。
四、自取要求
1.本人领取:携带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取:代取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被委托人姓名、证件号码,本人签字确认,可为传真形式)。
特此通知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