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成绩查询
http://221.212.156.125/cx/bscx/
二、复试分数要求
学校最低复试分数要求为外语50分,专业课60分,各学科具体的复试分数要求按照《黑龙江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划定办法》划定,初步定于3月18日晚公布。
三、复试事宜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3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具体地点见18日晚公布的复试通知。
(二)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学术前沿问题,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1.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2.科研创新能力,含考生前期科研成果考察(进入复试的考生请自行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原件)。
3.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三)方式和程序
1.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在复试控制线上按计划的120%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首先抽签答题,然后介绍本人的科研成果及个人简历。
3.面试导师对每一位考生分别在打分表上打分。
4.每复试一位考生后,记录员取面试导师打分之和的平均分记载在面试记录表上。
(四)复试考生侯考要求
考生集体侯考,分科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须关闭通讯工具,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完成面试的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
(五)录取
总成绩满分为400分,为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之和,在各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