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形式
1.自取;
2.邮寄。未在规定时间内自取的考生,通知书按其通讯地址以挂号信形式寄出。
二、发放时间
1.自取:2009年7月28日至30日;
2.邮寄:2009年7月31日。
三、自取地点
黑龙江大学主楼310室。
四、自取要求
1.本人领取:携带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取:代取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被委托人姓名、证件号码,本人签字确认,可为传真形式)。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