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经过初试和复试两轮选拨,我校拟录取博士研究生60名,具体的复试结果请自行查询。现将拟录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类别
1.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考生不交学费,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参加全国毕业生统一分配。
2.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财政拨款,考生不交学费,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委托培养:培养费由考生与委托单位协议支出,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全日制学习;考生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培养费由本人自筹,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全脱产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参加全国毕业生统一分配。
请拟录取考生根据上述说明核对自己的录取类别,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研招办联系。
二、调档审查
根据录取工作要求,学校将对拟录取的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进行调档审查,与定向和委培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请拟录取考生于3月30日至31日到研招办(主楼315室)领取调档函或培养协议,外地考生可与研招办电话联系。
三、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初发放,发放方式为自取或邮寄,具体安排届时见研究生学院网站的通知。
特此通知
黑龙江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及录取信息查询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