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现将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及考生初试成绩,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为:
序号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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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外语55分,专业课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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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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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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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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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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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宗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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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化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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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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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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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汉语言文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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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汉语言文字学(满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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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国古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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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无机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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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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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俄语语言文学
| 外语60分,专业课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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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3月19日13:20
地点:汇文楼937室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学术前沿问题。
四、复试方式和要求
1.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在复试控制线上按计划的120%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在各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其它事宜
1.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科研成果原件参加复试。
2.送交报名材料时未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硕士成绩单原件者,请在参加复试时提供上述材料进行审查。
黑龙江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复试名单查询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