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
关于2023年录取博士研究生入学相关信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9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一、调档

2023年拟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现在可办理调档手续,非定向拟录取考生请于6月10日前将档案调至我校(调档函见附件1,应届毕业考生可根据硕士院校的离校统一安排适当延期调档),定向拟录取考生需在6月10日前向我校邮寄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附件2,邮寄地址同调档函)。

二、党组织关系调转

党组织关系:录取为非定向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办理组织关系迁移手续。(※重要提示:党组织关系在考生拟录取公示结束后方可转接)

(1)考生组织关系在黑龙江大学“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转接类型选择“县内转接”,接收党支部的准确名称为:中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2023级学术学位第1学生支部委员会。

(2)考生组织关系在黑龙江省且所在党组织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均采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不需要纸质介绍信,“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接收党支部的准确名称:中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2023级学术学位第1学生支部委员会。
(3)考生组织关系在黑龙江省内但所在党组织未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只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无须进行网上转接,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4)考生组织关系在省外,只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无须进行网上转接,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三、思政考核表及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提交

所有拟录取博士考生尚未提交思政考核表需在6月10日前向我校邮寄《黑龙江大学招收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普通招考拟录取博士考生还须向我校邮寄《黑龙江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地址同调档函地址)。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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