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办最新会议精神,招生单位根据生源情况,可招收一定比例(最多不高于30%)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1.一志愿报考黑龙江大学;
2.虽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要求,但符合2009年全国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第一志愿专业符合下表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可调入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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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200
| 法律硕士(法学)
| 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的学科专业,不含专业代码030180的法律硕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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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09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业务课一为统考数学一或自命题数学的相近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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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10
| 集成电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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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11
| 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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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00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501、0502、0503的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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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填写《黑龙江大学招收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报考类别表》时,能确定以非定向身份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来源
校内调剂,未能进入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但符合本简章招生条件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服从学校安排改报相关专业学位领域。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招生条件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210.46.97.212/)下载并填写《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调整志愿表(专业学位)》,于4月16日12点前将志愿表送至或传真至黑龙江大学研招办(黑龙江大学主楼315室)。
2.学校汇总志愿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遴选原则为:
(1)法律硕士(法学)和工程硕士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遴选。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首先按专业领域相关性,即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和新闻传播学的顺序排序,同一一级学科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遴选。
3.名单确定后,学校将于4月16日14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自行登陆查询。
4.进入名单的考生按报考专业进行复试准备,参加4月18日—21日的复试,
5.复试的具体安排见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通知书》,复试报到、外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的地点同校外调剂考生,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以原报考专业为准。
四、录取类别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均为自筹经费,可参与奖学金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它在校待遇与科学学位自筹经费研究生相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黑龙江大学研招办
联 系 人:贲利 刘柏威
联系电话:0451-86608729
传 真:86604799
网 址:http://210.46.97.212
E-mail: hljubl@sina.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150080
黑龙江大学招生办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