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布,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
| 学费
| 档案与组
织关系
| 就业
|
计划内
| 非定向
| 公费,国家财政拨款
| 迁至学校
| 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
定向
| 留原单位
| 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
|
计划外
| 委托培养
| 自费
|
自筹经费
| 迁至学校
| 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
※个别考生政审表至今未交或政审表中未标注定向或非定向,故“录取类别”和“是否定向”两项为空,请出现该情况的考生5月15日前及时与研招办联系,以免影响正常录取。
二、录取类别划定说明
1.对于一志愿上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学校按照其在报考专业的总成绩排名划定计划内名额;
2.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律硕士(含法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以及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均为计划外录取;
3.推免生按接收公示时的录取类别执行。
三、录取检查
5月15日至20日我校将通过教育部录取系统进行录取数据的自检,请考生在此期间保证联系电话的畅通。
四、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下旬发放,届时请考生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如考生录取信息有误或对录取信息有异议,请于5月15日前与研招办联系查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联系查证者,以拟录取名单的录取信息为准。
特此通知
拟录取名单查询:http://221.212.156.125/cx/sscx/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