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3号)关于调剂工作的要求,现将学术型学科专业考生校内调剂相关专业学位领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应的学科和专业领域及调剂要求
1.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要求但符合全国B类考生分数要求的法学一级学科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2.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要求但符合全国B类考生分数要求的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
3.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要求但符合全国B类考生分数要求的2007年7月以前本科毕业(或2005年7月以前专科毕业)的行政管理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专业。
二、校内调剂程序
1.3月31日至4月1日,校内调剂考生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调整志愿表(专业学位)》确定专业学位志愿。如考生不愿改报专业学位,可选择放弃改报资格,调剂外校。
2.填好志愿表后,考生于4月2日前将志愿表送至或传真至(提供传真件的考生请在复试时提供志愿表原件)黑龙江大学研招办(黑龙江大学主楼315室)。
3.经学校确认同意后,考生按调剂后的专业学位领域准备复试。
三、复试有关事宜
1.我校将于4月10日左右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210.46.97.212/)发布复试通知和复试名单。名单发布后,请考生登陆查询系统查询确认,我校不再寄发纸质的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为4月14日至17日,具体的复试安排以复试通知为准。
3.调剂后的考生按照《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2009年修订版)》提前做好复试准备,改报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的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汉语基础,参考书目为《现代汉语》(上、下册),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其他专业考生的专业课笔试科目及科目考试大纲请查阅《黑龙江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综合面试等复试内容无参考材料。外国语言文学调剂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生的外语测试语种为考生第一外语。
五、录取类别
校内调剂法律硕士(法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后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单独确定录取类别。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黑龙江大学研招办
联 系 人:贲利 刘柏威
联系电话:0451-86608729
传 真:0451-86608729
网 址:http://210.46.97.212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150080
黑龙江大学招生办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