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复试成绩予以公布,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凡一志愿报考黑龙江大学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达到180分且综合面试成绩达到3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生的普通话测试合格。下同)且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即可录取,其标识为“拟录取”。
2.复试成绩合格的校外调剂考生,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且复试成绩排名进入录取计划范围,即可录取,其标识为“拟录取”。
3.校外调剂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部分复试合格考生,因其排名已超出该专业现有的录取计划,而新增招生计划正在批复中,故暂时不能确定是否录取,其标识为“新增计划批复中,暂时不能确定是否录取”。
4.我校将于4月22日至23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的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于接到通知的48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5.拟录取名单(确定是否公费、是否定向、录取类别、录取专业等信息)将于4月30日前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210.46.97.212/)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确认拟录取信息。
6.未完成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4月25日提交相应审查材料,否则将视为审查不合格。
7.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20至21日与研招办联系查证。联系电话:0451-86608729,研招办地址:黑龙江大学主楼315室。
特此通知
复试成绩查询:http://221.212.156.125/cx/sscx/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