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三轮调剂工作将于5月3日至5日进行,现将调剂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调剂原则
1.考生成绩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B类考生国家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3.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专业
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三、调剂形式
根据国家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调剂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统一进行。
五、调剂程序
1.5月3日至4日,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选择调剂学校和调剂专业;
2.我校根据考生信息,确定是否接收;
3.对于同意接收的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接收通知;
4.考生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接收通知后,按照我校要求准备复试,复试科目、复试规则、复试通知及复试安排请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210.46.97.212)查询。预计将于5月6日至7日组织复试。
5.对于通过复试的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将其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待录取”确认,完成调剂和拟录取工作。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