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我校第三轮复试的考生(具体复试名单请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221.208.49.158/zsxt/ssbm/search_message.asp)查询,并牢记复试编号,未填写过调研信息者请填写调研信息),请持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籍证明和学生证)、本科成绩单、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等材料到我校报到并参加复试,报到时间为5月7日8:00,地点为丽泽园(C区)四号教学楼语音室502室。复试时间为5月7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为5月7日9:30—10:30,审查地点为听力和专业课笔试考场。考生须持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籍证明和学生证,学籍证明见附件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主干课成绩单。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生在资格审查时交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表二)。对非定向考生,我校发调档函,考生将其送至档案所在单位,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将档案寄送黑龙江大学研招办;对定向考生,我校发定向(委培)协议书,考生与定向单位签订后交研招办。档案、协议须于5月15日至25日间送至或寄至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可延后到7月份,由毕业院校统一邮寄,考生须在档案或协议上注明姓名、录取专业。
3.体格检查。复试中所有考生均须在5月7日下午到我校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表考生5月6日上网自行打印,体检费为每人60元。
二、复试科目及安排
1.外语听力测试。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进行外语听力测试。测试时间为5月7日8:30—9:00,考试地点为四号教学楼语音室502室。听力测试满分60分,考生无须自备耳机。届时须持身份证(军官证)参加考试。
2.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5月7日9:00—12:00,考试地点与外语听力测试相同。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复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见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专业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重在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内容包含: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请考生携带本专科成绩单参加面试)、专业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等。专业综合面试由各招生专业自行组织,5月7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
4.外语表达能力测试。外语(外语类专业考生为第二外语,翻译硕士考生为第一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由各招生学院统一组织,5月7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外语表达能力测试满分为40分。
5.同等学力考生专业课加试。同等学力(含专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二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我校招生简章)。每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难易程度按大学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同等学力加试由考生所在专业自行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咨询报考专业所在学院。
三、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外语表达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和为考生的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时分专业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补试、调剂和破格考生均为计划外录取),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校外调剂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4.复试结果将于5月9日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登陆查询。
5.最终的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为准。
附表一:
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doc
附表二:
黑龙江大学招收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报考类别表.doc
附表三:黑
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2009年修订版).doc
黑龙江大学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