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布,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
| 学费
| 档案与组织关系
| 就业
|
计划内
| 非定向
| 公费,国家财政拨款
| 迁至学校
| 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
定向
| 留原单位
| 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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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外
| 委托培养
| 自费
|
自筹经费
| 迁至学校
| 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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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类别划定说明
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均为计划内录取,默认入学安排住宿。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默认领取方式为自取,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默认领取方式为邮寄。
2.中俄联合研究生院生物、化学、俄语笔译等三个专业,根据《黑龙江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招[2012]41号)文件精神,均为计划内录取。
3.根据《黑龙江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招[2012]41号)及《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外调剂工作的通知》(研招[2012]44号)文件精神,核技术及应用、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等五个学术学位专业以及控制工程、植物保护等两个专业学位领域的调剂考生享有按比例获得计划内录取(公费)的资格。
4.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管理、公共管理硕士(MPA)等三个专业学位领域,均为计划外录取。
5.年龄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者),均为计划外录取。
三、拟录取信息核对
1.如考生拟录取信息有误或对拟录取信息有异议,请于5月11日下班前与研招办联系查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联系查证者,以拟录取名单的录取信息为准。
2.5月中旬,教育部将进行录取检查,最终的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为准。
四、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届时请考生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五、转档说明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按照我校的时间要求寄送人事档案(或定向协议),在寄送时请注明硕士学号、姓名、录取专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在6月10日前寄送档案或协议,将扣发录取通知书。
特此通知
拟录取名单查询:http://221.208.49.158/zsxt/ssbm/search_message.asp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