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招生
关于黑龙江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外调剂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3-31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关于调剂工作的要求,并根据黑龙江大学各专业上线研究生情况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现将黑龙江大学校外调剂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1.考生成绩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A类考生国家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与拟调剂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同时调剂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分数要求须符合就高原则。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专业

黑龙江大学2013年共有38个专业接收校外调剂生源,其中学术学位23个专业,专业学位15个领域。具体接收调剂专业(领域)名称于4月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

三、调剂时间

我校的校外调剂工作于4月1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正式启动,第一轮调剂工作预计4月7日前结束。

四、调剂形式

根据国家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调剂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统一进行。

五、调剂程序

1.3月31日,我校根据《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测算各专业(领域)缺额情况,确定拟接收调剂专业(领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专业(领域)调剂信息。

2.4月1日开始,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选择调剂学校和调剂专业(领域)。

3.我校根据考生信息,确定是否接收。

4.对于同意接收的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复试通知。

5.考生在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后,按照我校要求准备复试,复试科目、复试规则、复试通知及复试安排请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210.46.97.212)查询。

6.对于通过复试的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将其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待录取”确认,完成调剂和拟录取工作。

六、其它事宜

1.上线生源比例低于招生计划35%且根据往年情况调剂生源严重不足的工学和农学相关学科,及工程硕士和农业推广硕士相关专业领域,其校外调剂的拟录取考生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一志愿考生之后,享有按比例获得计划内录取(公费)的资格

2.其他学科专业、专业领域的校外调剂考生和所有破格考生均为计划外录取。

3.我院将根据调剂情况,不断更新调剂专业,请关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210.46.97.212/)关于调剂的相关通知。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黑龙江大学2013年校外调剂专业清单

附表:

黑龙江大学2013年校外调剂专业清单

序号

类型

接收调剂专业名称

所属院系名称

调剂生是否有计划内录取资格

1

学术学位

科学技术哲学

哲学院

2

学术学位

政治经济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3

学术学位

西方经济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4

学术学位

世界经济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5

学术学位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6

学术学位

国民经济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7

学术学位

区域经济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8

学术学位

产业经济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9

学术学位

国际贸易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10

学术学位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

学术学位

高等教育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

12

学术学位

中国古典文献学

文学院

13

学术学位

中国古代文学

文学院

14

学术学位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文学院

15

学术学位

光学

物理科学技术学院

16

学术学位

材料物理与化学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17

学术学位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电子工程学院

18

学术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19

学术学位

核技术及应用

物理科学技术学院

20

学术学位

作物遗传育种

农作物研究院

21

学术学位

植物保护

农业资源与环境学院

22

学术学位

管理科学与工程

信息管理学院

23

学术学位

技术经济及管理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4

专业学位

国际商务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5

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

法学院

26

专业学位

法律(法学)

法学院

27

专业学位

教育管理

教育科学研究院

28

专业学位

新闻与传播

新闻传播学院

29

专业学位

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子工程学院

30

专业学位

控制工程

电子工程学院

31

专业学位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32

专业学位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33

专业学位

水利工程

水利电力学院

34

专业学位

植物保护

农业资源与环境学院

35

专业学位

食品加工与安全

生命科学学院

36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37

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

政府管理学院

38

专业学位

图书情报

信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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