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全校教职工: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关于对我省硕士研究生辅导班进行清理的要求》(黑招考院函[2017]107号)、《关于加强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的通知》(黑招考委[2018]11号)、《关于加强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函[2018]103号)及教育部、黑龙江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凡是我校在职教职工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各种教育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组织的活动和为其编写教材、书籍或资料等。全校各单位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杜绝一切与我校有关的考研辅导活动。
命题教师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监管和教育,确保本单位人员、场所和设施等不参与考研辅导活动,也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冒用我校名义举办考研辅导培训机构。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教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安全保障部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