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
黑龙江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
作者:     时间:2020-09-25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现启动黑龙江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

一、申请条件与要求

凡取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黑龙江大学推免生: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思想道德品质,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大学外语达到如下水平:

1、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取得有公信力的外语水平证明,如PETS460分、IELTS5.5分、TOEFL80分、BFT(中高级)120分等。

2、外语类专业学生第二外国语校内四级教学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提供与其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的具有公信力的外语水平证明。专项计划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要求,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并在网上报名申请黑龙江大学,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以便于进行复试考核:

1、本校推免生应提供:《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外校推免生应提供:

1)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PETS4成绩证明1份、或ELTS成绩证明1份、或TOEFL成绩证明1份、或BFT(中高级)成绩证明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4)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二、推免生奖励政策

黑龙江大学鼓励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推免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对于申请黑龙江大学并被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并取得学籍后实施如下鼓励政策:

(一)我校接收的普通推免生(含我校优势学科激励计划、国家试点学院支持计划)一次性奖励10000元推免生奖学金,我校接收的辅导员培养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和兴边富民支教团计划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推免生奖学金(此奖励标准自2021届推免生入学后执行);

(二)首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黑龙江大学最高等级发放(12000元);

(三)达到学校规定条件的推免生优先推荐硕博连读;

(四)我校接收的本校推免生,可申请参加“提前修读硕士课程计划”。在大四阶段,完成本科培养计划的同时,提前修读硕士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并在成绩达到规定要求后取得相应学分。研究生入学后,继续修读剩余课程,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可申请提前半年至一年毕业。

三、接收专业

详见附件1《黑龙江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申请程序

1、具有资格的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提交申请,并在复试时提交《申请表》等有关要求材料。

2、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准予复试或不予复试的通知。

3、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

4、复试成绩合格者,由研究生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予以回复“同意接收”,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确认后的推免生,研究生院将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5、考生在入学时(以学校通知为准)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与本专科生一致,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

1、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如文件与2021年国家下达的推免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咨询电话

(一) 参见附件2《黑龙江大学各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中公布的联系方式,向各学院咨询相关专业接收推免生事宜;

(二)研究生院咨询老师及电话:刘老师 0451-86608729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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