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考生:
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准考证即将发放,省内报考考生由我校发放,省外报考考生的准考证发放事宜请查阅所在省(市)学位办的相关通知。现将省内报考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领取时间
10月26日至30日(8:30—11:30,14:00—16:30)
2.领取地点
主楼310室(研究生学院打字室)
3.领取要求
(1)本人领取:携带身份证和报名编号后四位。
(2)他人代取:代取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被委托人姓名、证件号码,本人签字确认,可为传真形式)及报名编号后四位。
另,尚未提交带有电子照片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照片处和单位审核意见处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等四项材料的考生我校将扣发准考证。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