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录取通知发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形式
1.法律硕士:4月30日挂号信方式寄出;
2.工商管理硕士:5月6日考生自取,5月7日挂号信方式寄出;
3.公共管理硕士: 5月16日在MPA中心统一领取;
4.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高校教师:5月13至14日考生自取,5月15日挂号信方式寄出
二、自取地点
主楼315室
三、自取要求
1.本人领取:携带身份证
2.他人代取:考生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特此通知
08法律硕士入学通知书--090430.doc
08MBA入学通知书--090506.doc
黑龙江大学研招办
二○○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