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
黑龙江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公示
作者:     时间:2022-11-08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依据《黑龙江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方案》,经过各学院的资格审查、复试,研究生院复审,学校确定了2023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8日至11月21日。

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学习或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省纪委监委驻黑龙江大学纪检监察组、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86608305、86608729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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