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及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现启动黑龙江大学2026年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工作。
一、申请条件与要求
(一)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生资格。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思想道德品质,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大学外语达到如下水平:
1.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取得有公信力的外语水平证明,如PETS4:60分、IELTS:5.5分、TOEFL:80分、BFT(中高级):120分等。
2.外语类专业学生第二外国语校内四级教学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提供与其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的具有公信力的外语水平证明。
3.专项计划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五)为充分发挥黑龙江大学综合性大学学科专业优势,打破学科间的知识界限,在研究生招生方面深入推进多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为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多学科专业交叉人才提供支撑,我校鼓励符合复试选拔要求的推免生跨专业或跨学科攻读研究生。
二、接收专业
2026年学校计划接收推免生专业详见推免生专业目录(附件1),计划接收直博生专业详见直博专业目录(附件2)。直博生录取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度各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30%。
三、报名申请程序
(一)在10月20日之前,具有资格的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黑龙江大学提交申请。 由于直博生名额有限,请报考直博生的推免生同时填报我校相关专业的硕士推免生志愿。
(二)各招生单位对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准予复试或不予复试的通知。
(三)复试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或PETS4成绩证明1份或ELTS成绩证明1份或TOEFL成绩证明1份或BFT(中高级) 成绩证明1份。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6.直博生还应提供两名报考领域专家推荐信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少于3000字)
(四)研究生院组织各招生单位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普通推免生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直博生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单位本博贯通培养模式工作组负责组织。普通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复试工作分别组织,独立进行。
(五)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专业考核,直博生还应向复试小组阐述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普通推免生按专业排队择优录取,直博生按导师排队择优录取。复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具体复试方案由各招生单位制定。
(六)复试成绩合格者,由研究生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予以回复“同意接收”,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确认后的推免生,研究生院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被黑龙江大学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具体请参见“推免服务系统”的相关通知。
(八)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申请黑龙江大学的推免生,我校将不受理其申请。
(九)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未解除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推免生在入学时(以学校通知为准)须参加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四、其他
(一)对弄虚作假的推免生申请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且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我校研招办进行备案登记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学校对直博生实行“3+1+X”的培养模式,其 中“3”是指本科培养阶段前三年,“1”是指已确认具有直博生资格的学生在本科培养阶段第四年,为本博衔接阶段,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可以修读与博士学科专业相对应的硕士课程, “X”是指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大于等于四年,完成博士培养阶段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
(五)如文件与2026年国家下达的推免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咨询电话
(一)黑龙江大学各招生单位的联系方式请参见研究生院官网,推免生申请者可向各招生单位咨询相关专业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事宜;
(二)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 0451-86608729。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