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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项目结项】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07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同学:

学校于20207月开展了黑龙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共立项218项,其中博士项目22项,硕士重点项目58项、硕士一般项目138项,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及《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1. 2020年立项、项目开展周期为1年的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

2. 2019年立项、项目开展周期为2年以及当年申请延期结项项目

以上已完成全部项目研究并取得预期成果的,均可申请结项。

2020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含以往申请延期项目)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材料

项目申请人需完成《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验收报告》,其中包括以下材料:

1.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验收报告封皮、封底(附件2);

2.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注意验收表下方需要导师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3.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4);

4.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研究报告封皮(附件5),研究报告内容应围绕项目研究过程、项目创新之处及项目取得的成果等方面进行撰写,格式不限,字数要求在1000字以上;

5.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6,无需导师签字及加盖公章,内容要与20205月提交的立项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6. 博士项目、硕士重点项目参会证明

按照立项通知要求,博士项目、硕士重点项目在研期间须参加一次校外举办的与本学科研究领域相关的大型学术会议。结项时,应提供会议邀请函、参会证明、参会照片或会议论文等相关参会佐证材料。如申请人未能参加学术会议或未提供参会证明材料的,结项审查时将对该项目资助经费进行削减处理。

7. 项目相关研究成果

根据2020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及项目开展有关通知,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的成果须高于所在学科专业对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学术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不能仅提供毕业论文、实习报告或调研报告作为项目结项的成果。

项目研究成果应提供论文、专著、专利、应用等相关成果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要求排版整齐、文字说明准确、内容清晰。已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等;暂未出刊的论文,可提供用稿通知及成果文章。

以上结项材料完成后,需经项目负责人(导师)审核同意,方可提交。所有材料需按顺序排列,将验收报告封皮打印在A3白色硬版纸上做为封面,与其余所有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结项评审结束后,研究生院存档一份,导师、研究生本人各存一份)同时需要提供成果原件请自备材料档案袋1个。

三、结项注意事项

1. 凡在结项通知中所列到期的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均应按期结项验收。若未达到预期成果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结项,项目申请人预计在2021年夏季不能如期毕业的,可提出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一次。延期申请格式自拟,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情况(名称、编号、研究现状),申请延期原因,预计完成时间及项目申请人联系方式等,经导师同意后提交。已申请延期的项目不可再次申请延期。

2. 对于无原因按期不结项或完成质量不高的项目,学校将在网上予以公布,视情况将作出通报批评、削减所在培养单位今后项目申请数量等相应处理。

3. 结项审查过程中如发现项目申请人(研究生)存在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将取消该项目结项资格及撤销项目资助经费。

4. 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7)进行管理。

5. 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经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结项评审结果。结项评审结果为合格的项目,项目申请人方具备经费报销资格。请项目申请人保管好经费票据,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结项材料提交时间: 2021年5月17日—5月26日白天工作时间

报送地点:研究生培养科主楼B207

联系电话:86604899

 

附件12020年度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2: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验收报告(封皮、封底)

附件3: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4: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

附件5: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研究报告(封皮)

附件62020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7: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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