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同学:
学校于2019年5月开展了黑龙江大学2019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共立项211项,其中博士项目21项、硕士重点项目57项、硕士一般项目133项,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及《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2019年立项、项目开展周期为1年的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
2018年立项、项目开展周期为2年的项目以及当年申请延期结项项目,
以上已完成全部项目研究并取得预期成果的,均可申请结项。2019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含以往申请延期项目)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材料
项目申请人需完成附件2:《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验收报告》,其中包括:
1.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
2.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
3.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应围绕项目研究过程、项目创新之处及项目取得的成果等方面进行撰写,格式不限,字数要求在1000字以上;
4. 个人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空表见附件3)。内容要与2019年5月立项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5. 博士项目、硕士重点项目参会证明
按照立项通知要求,博士项目、硕士重点项目,项目在研期间须参加一次校外举办的、与本学科研究领域相关的大型学术会议。结项时应提供会议邀请函、参会证明、参会照片或会议论文等相关参会佐证材料。如申请人未能参加学术会议或不能提供参会证明材料的,结项审查时将对该项目资助经费进行削减处理。
6. 项目相关研究成果
根据2019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及项目开展有关通知,博士项目结项成果必须高于我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前答辩学术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硕士项目的结项成果也应高于毕业要求(不能仅提供毕业论文或调研报告作为项目结项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应提供论文、专著、专利、应用等相关成果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要求排版整齐、文字说明准确、内容清晰。已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等;暂未发表的论文,可提供用稿通知。
以上所有结项材料完成后,需经项目负责人(导师)审核同意,方可提交。结项审查过程中如发现项目申请人(研究生)存在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将取消该项目结项资格和撤销项目资助经费。
请申请结项的项目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好附件2,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交结项材料。待学校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另行通知是否需要提交纸质文档及成果原件。结项材料中如遇需要签名位置,可暂用电子签名或签名截图代替。
三、结项注意事项
1. 凡是2019年审批立项、项目开展周期为1年,2018年审批立项、项目开展周期为2年的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均应按期结项验收。若未达到预期成果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结项,项目申请人预计在2020年6月不能如期毕业的,可提出项目延期结项申请。延期申请格式自拟,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情况(名称、编号、研究现状),申请延期原因,预计完成时间及项目申请人联系方式等,经导师同意后提交。2019年结项时已申请延期的项目,不可申请继续延期。
2. 对于无原因按期不结项或完成质量不高的项目,学校将在网上予以公布,视情况作出通报批评、削减所在培养单位今后项目申请数量等相应处理。
3. 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进行管理。
4. 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经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结项评审结果。结项评审结果为合格的项目,项目申请人方具备经费报销资格。请项目申请人保管好经费票据,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结项材料提交时间: 2020年5月11日—5月25日
结项材料提交途径: 以项目编号为验收报告命名,如项目编号为“YJSCX2019-223HLJU”,验收报告word文件名即为此编号,于提交时限内发送至邮箱2003024@hlju.edu.cn即可。
附件1:2019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2: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3:2019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空表)
附件4: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