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8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人及负责人: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规范管理,根据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通知要求以及《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将对在研的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及要求如下:
1. 中期检查对象为2018年5月立项的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
2. 项目申请人应根据各自项目进展情况,如实填写《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对项目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做出如实说明。
3. 中期检查报告需由项目负责人(导师)签署意见,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收齐后,统一将纸质文档(每个项目1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4. 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进行审查。
5. 对于未能在规定周期内完成研究任务的或者开展效果不好的项目,研究生院将按照《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责成此类项目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效果仍不理想的项目将采取削减项目经费、延期结项乃至撤销项目的处理。
6. 如确因实际困难或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项目中的研究计划的(包括项目延期、更改研究内容等),应由项目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培养单位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待审批后方可更改。
报送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7日白天工作时间
报送地点:研究生院培养科(主楼B座207室)
联系电话:86604899
附件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2018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