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黑龙江大学2013年学生学理论学术课题立项工作的相关安排,课题立项已进入结题阶段,为了使课题的结题工作规范统一,保证结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结题工作的程序公布如下:
一、凡已申请立项并获批准的课题,相关调查研究和写作任务已经完成,必须申请结题。
二、为保证结题质量,统一结题规范,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黑龙江大学2013年学生学理论学术课题立项结题申请书》。
三、结题方式:必须将研究课题以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调查报告的方式结题。
四、结题应上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
(一)《结题申请书》的纸制材料(A4纸打印)和电子文稿。
(二)课题成果主件:课题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的纸制材料(A4纸打印)和电子文稿。
(三)必要的附件:课题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的出版物,如在结题时间后出版需上交所发表出版社的“用稿通知单”,并在发表之后上交出版物。
五、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持相关正规票据,到校团委按项目资助金额进行报销(如购书票、出版费发票等;书费票据背面要写清书名、价格、明细;单张票据不能超过一千元;所有发票背面需写明以下内容:2013年学生学理论课题立项研究经费,编号、学院、姓名,必须用黑色碳素笔书写)。
六、结题时间:2014年5月10日前。
七、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结题,将取消其项目的经费资助。同时取消项目主持人下一年度申请课题立项的资格。
八、以上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李 娜
地址:主楼A座317室校团委办公室
电话:86608314,电子文稿请寄网络协作平台信箱:lina6。
附件:1、《黑龙江大学2013年学生学理论学术课题立项结题申请书》
2、黑龙江大学2013年学生学理论学术课题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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