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任课教师:
根据研究生学院2010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寒假及下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各学院向研究生学院提交期末作业及成绩的时间截止到本学期开学后第二周。
现已为开学第二周,请各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及时按要求提交研究生作业及成绩,最迟不得晚于本周五(11日)下班前。
研究生课程成绩的上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研究生的开题资格、答辩资格审查,因此请各相关教师及时上报研究生成绩,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督促任课教师及时上报成绩及试卷。
研究生学院
二O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