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研究生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授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05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研究生同学:

为保证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需要,现对本学期研究生开学授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研究生开学授课时间为2020年9月7日(第一教学周)、2020级新生开学授课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第三教学周)。本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全面恢复正常教学秩序,请相关研究生授课教师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课。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根据《黑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研究生院提前报备,教学时数原则上应严格遵照相应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时数执行。

2. 成立研究生教学检查组,将于开学第一周、第三周对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学期初检查,同时加大学期中对研究生课程不定期抽查力度,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本学期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院部教学检查小组,及时掌握本单位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了解教师日常授课及学生出勤情况,通过校院两级齐抓共管,努力维护好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状态的正常运行,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

3. 研究生教学检查内容。教师上课情况:检查教师是否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是否有迟到和提前下课现象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研究生院。学生出勤情况:主要检查学生迟到、早退及听课状态,对学生缺勤要查明原因并报研究生院。

4. 如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授课情况异常(如迟到、早退、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等),且未向研究生院培养科提前报备的,经与所在学院核实确认后,将按照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该处理结果将与今后的研究生导师遴选、注册及考核等导师管理工作挂钩。

5. 公共外语选修课拟定于教学第二周进行选课,第三周开始授课,具体通知请于近期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6. 温馨提示,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进入学校时要进行扫码测温,故请各位教师提前规划好入校路线,合理安排到校时间,以免拥堵迟到。

7.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教学楼宇实行错时、错峰上下课。请各位教师按照以下时间表开展教学工作。

节次

一批次

(一号楼,二号楼,主楼,农学楼,实验楼,其他楼)

二批次

(汇文楼)

三批次

(三号楼,四号楼,艺术楼)

第1、2节 8:00-8:45 8:50-9:35
第3、4节 10:00-10:45 10:10-10:55 10:25-11:10
10:45-11:30 11:00-11:45 11:15-12:00
第5、6节 13:30-14:15 14:20-15:05
第7、8节 15:30-16:15 15:40-16:25 15:55-16:40
16:15-17:00 16:30-17:15 16:45-17:30
第9、10、11节 18:30-19:15 19:25-20:05 20:10-20:55

特此通知。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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