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研究生同学:
为保证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需要,现对本学期研究生开学授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研究生开学授课时间为2020年9月7日(第一教学周)、2020级新生开学授课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第三教学周)。本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全面恢复正常教学秩序,请相关研究生授课教师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课。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根据《黑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研究生院提前报备,教学时数原则上应严格遵照相应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时数执行。
2. 成立研究生教学检查组,将于开学第一周、第三周对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学期初检查,同时加大学期中对研究生课程不定期抽查力度,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本学期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院部教学检查小组,及时掌握本单位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了解教师日常授课及学生出勤情况,通过校院两级齐抓共管,努力维护好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状态的正常运行,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
3. 研究生教学检查内容。教师上课情况:检查教师是否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是否有迟到和提前下课现象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研究生院。学生出勤情况:主要检查学生迟到、早退及听课状态,对学生缺勤要查明原因并报研究生院。
4. 如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授课情况异常(如迟到、早退、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等),且未向研究生院培养科提前报备的,经与所在学院核实确认后,将按照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该处理结果将与今后的研究生导师遴选、注册及考核等导师管理工作挂钩。
5. 公共外语选修课拟定于教学第二周进行选课,第三周开始授课,具体通知请于近期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6. 温馨提示,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进入学校时要进行扫码测温,故请各位教师提前规划好入校路线,合理安排到校时间,以免拥堵迟到。
7.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教学楼宇实行错时、错峰上下课。请各位教师按照以下时间表开展教学工作。
节次 |
一批次 (一号楼,二号楼,主楼,农学楼,实验楼,其他楼) |
二批次 (汇文楼) |
三批次 (三号楼,四号楼,艺术楼) |
第1、2节 |
8:00-8:45 8:50-9:35 |
第3、4节 |
10:00-10:45 |
10:10-10:55 |
10:25-11:10 |
10:45-11:30 |
11:00-11:45 |
11:15-12:00 |
第5、6节 |
13:30-14:15 14:20-15:05 |
第7、8节 |
15:30-16:15 |
15:40-16:25 |
15:55-16:40 |
16:15-17:00 |
16:30-17:15 |
16:45-17:30 |
第9、10、11节 |
18:30-19:15 19:25-20:05 20:10-20:55 |
特此通知。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