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文件《关于申报2009年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黑学位办函[2009]03号)的有关精神,为顺利完成本次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目的及意义
设立“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资金”是“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研究生的创新优势和创新潜能,积极支持研究生大胆开展创新性强,尤其是具有原创性课题的研究,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机制,造就一流的高层次人才,同时也为我省涌现更多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创造条件。
二、申报条件
1、我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可参加本次创新科研项目的申请。
2、所申请的创新科研项目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创新课题,课题应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原创性或创新性,研究课题原则上应与本人学位论文选题一致。
3、项目论证客观、充分,研究思路清晰,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4、已申请2006年、2007年、2008年创新科研资金的研究生不得再参加本次申请。
三、申报名额分配
我校为省属高校,本次申报名额为20名。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研究生学院将申报名额进行了适当分配,本次各学院上报名额为33名,研究生学院将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20名上报省学位办。请各学院认真对待本次申报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选出确有创新性的研究课题。
四、项目工作时间
创新项目的完成时间原则上为1年,个别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研究生学院审批可延至2年。项目完成后,本人提出项目结题申请、导师同意后,由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的结题验收。
五、申报日程表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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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
| 申报工作启动
| 各学院
| 下发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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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 上报《申请表》
| 各学院
| 将一式五份纸文档上报至研究生学院,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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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 初步审查
| 研究生学院
| 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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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29日
| 正式评审
| 校内专家组
| 形成上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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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4月5日
| 公示
| 研究生学院
| 最终确定上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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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
| 形成上报名单
| 研究生学院
| 汇总材料,上报省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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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申请表》可在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www.xwb.com下载。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O O九年三月十九日
创新科研资金申请书(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