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考核,是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研究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课程,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查学习效果,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工作。为提高我校研究生课程培养质量,特制定我校研究生考试管理办法。
一、命题
1.试题的难易度应该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对于公共外语、政治等公共课程的考试,由任课教师(或任课教师指导组)命题,由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审定并组织考试。专业课程(含学位课及选修课)由任课教师命题,由各导师指导组审定。试题应能够考察研究生掌握该门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应有部分试题用以测验研究生融会贯通、独立思考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2.试题应当反映本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及教学要求,命题时既要考虑到考察研究生本专业理论分析能力,又要考察研究生的实践能力。
3.学位课试卷的命题应以70分为及格标准(选修课以60分为及格标准),100分为满分。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及格的分数标准,更不得任意加分。所有试题的题意要清晰明确,措词要确切,以免引起考生的误解。
4.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3小时,具体考试时间由任课教师(或任课教师指导组)确定。题量不宜过大,应给学生留有一定的思考时间。
5.命题时应把答案和评分标准同时确定,并根据试题的难易度,具体规定每题的分值,并在试卷上注明。
6.以试卷(开卷或闭卷)作为考试形式时,命题需按照“黑龙江大学研究生考试试卷(模板)”的格式进行命题(附件1);以论文作为考试形式时,论文封面需参照“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期末论文(作业)封面”(附件2)。
二、考试
1.课程考核可采用闭卷、开卷、课程论文和调查报告等方式,但必须有相应的文字记录,作为任课老师的评分依据。
2.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要以百分制给出。
3.研究生因病假或事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按规定提前办理缓考手续(附件3)。缓考一般于次学期开学三周内进行。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缺考者,按旷考处理,即应于次学年相应学期重修该门课程。
4.对于课程考试成绩未达到及格标准者(学位课70分,选修课60分),可于次学期补考一次。对于补考后仍未达到及格标准者,应于次学年相应学期重修该门课程。补考及重修成绩达到及格标准者,以及格最低标准成绩记录在成绩单的补考一栏中(即学位课记70分,选修课记60分)。
5.研究生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视其违纪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1)请他人代替考试或者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2)携带、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及其它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3)考试过程中,为他人提供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或者被他人拿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而未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的;
(4)在考试过程中利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作弊或把专用电子作弊工具带入座位的;
(5)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打手势的;
(6)开卷考试互借学习笔记、书籍及其它与考试相关材料的;
(7)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8)以论文作业作为考试形式时,涉嫌抄袭者;
(9)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者。
6.研究生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的开题及答辩。
三、阅卷
阅卷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准确”的原则,阅卷由任课教师负责。对于公共外语及政治等考试,要求提前对试卷予以密封装订处理,同时建议评卷教师采取流水评卷的方式,以进一步保证评卷的公平。对于答题卡部分应以机器阅卷的方式进行。
四、评卷及成绩的给定
对于开卷、闭卷等笔试试卷,阅卷时应对每道小题打分,在每道大题题号前给出本道大题的得分,最后将总成绩填写在答题卷的指定处。对于考试以论文形式进行的,任课教师应在作业封面填写论文评语并给定成绩。
阅卷后的试卷及论文应连同成绩单必须按规定时间统一上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成绩报告单应采取统一样式(附件4),在上报成绩报告单的同时上报成绩电子库。
五、成绩认定
对于在外校修读研究生课程的情况(含在国外进修课程及在其他院校修读课程的情况),应提前向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附件5),经研究生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修读课程。修读完毕后,应由我校相应课程的任课教师对所修课程予以评估,同时对取得的成绩予以评定。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根据任课教师的意见对成绩予以认定并记录。否则成绩不予认定。
六、复查流程
如研究生对所得成绩有异议,可向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附件6)。研究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审核,审核批准后,由研究生学院两名教师对异议试卷(或作业)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为试卷核分情况,对于具体采分点的给定,一般不予复查。
七、其它
考试一般应于教学结束后进行,公共外语及公共政治的考试由研究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课程的考试由任课教师及教学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对于试卷考试(含开卷及闭卷笔试)类科目,应按照每30名考生2名监考教师的配备,认真执行监考任务。
研究生学院
二O一O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考试试卷(模板).doc
附件2: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期末论文(作业)封面.doc
附件3:缓考申请表.doc
附件4: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成绩报告单.doc
附件5:外校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doc
附件6:成绩复查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