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同学:
为贯彻落实我校“高水平大学”创新人才与队伍建设项目,构建符合创新人才培养特点的多元化研究生培养体系,培养更多更好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直接服务于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专门人才,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我院现启动校级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黑龙江大学2010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科研专项资金”是“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我校“高水平大学”与队伍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研究生的创新优势和创新潜能,积极支持研究生“自行设计、自由探索、自己动手、自主创新”。
二、我校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并取得优秀成绩,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创新资金。
1、申请创新科研资金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创新课题,研究课题应与本人学位论文选题一致,课题应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原创性或创新性。
2、研究课题论证比较客观、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3、申请者所在学院、学科及其导师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所在培养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三、所申报项目将根据预算情况和评审结果进行资助,项目资助经费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管理,科研课题的完成时间为1年。本次科研立项预计资助项目20项,每项资助经费3000-5000元,其中对涉俄项目及专业学位中应用类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四、名额分配及评审程序
1、名额分配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一项,有博士授权点的单位可增加一项。
2、评审程序:
(1)各培养单位应按名额分配认真做好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的初评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真正筛选出确有创新思维的研究课题。
(2)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资助的项目。
(3)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一周。
五、请各培养单位在11月15日前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立项申请表》一式3份及申请表电子版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主楼313室,电话86604799)。
附件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立项申请表》
研究生学院
二O一O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立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