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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暑假及下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6-08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及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及研究生学院的具体情况,现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暑假及下学期开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期末考试

(一)时间及地点

1、2011年7月3日8:00-11:00为2010级硕士研究生英语一外、硕士研究生英语二外考试,考试地点为3号教学楼,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请见附表;

2、2011年7月3日18:00-21:00为2010级硕士小语种公共外语考试,考试地点为3号楼,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请见附表;

3、2011年7月3日8:00-11:00为2010级博士二外零起点(各语种)考试,考试地点为3号教学楼,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请见附表;

4、2011年7月3日18:00-21:00为2010级博士外语(各语种)考试,考试地点为3号教学楼,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请见附表;

5、2011年7月4日至13日(教学第十九周及二十周)为专业课考期,专业课考试应于该时间段内结束,具体时间由专业课任课教师安排。

(二)考试要求

1、研究生公共外语考试,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须携带研究生证。未带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2、研究生期末考试将严格按照我校的考试要求进行。违纪和作弊的研究生将依据我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处理包括取消当次考试成绩;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对于违纪或作弊的研究生予以校纪处分,考试违纪处分决定未来无论是否解除均装入本人档案,并于次学年相应学期重修相应课程;

3、无故不参加期末考试者将视为放弃考试,成绩记为零分,并于次学年相应学期进行重修;

4、研究生因病假或事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按规定于考试前两周办理缓考手续。缓考一般于次学期开学三周内进行;

5、对于课程考试成绩未达到及格标准者(学位课70分,选修课60分),可于次学期补考一次。对于补考后仍未达到及格标准者,应于次学年相应学期重修该门课程。补考及重修成绩合格者,以及格最低标准成绩记录在成绩单的补考一栏中(即学位课记70分,选修课记60分)。

二、暑假安排

1、暑假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至8月19日(37天),2010级开课时间为8月22日。

2、下学期开学注册的时间:

(1)全体博士研究生为8月22日;

(2)2009级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为8月22日;

(3)201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8月22日;

(4)2010级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为8月21日;

3、注册须本人执研究生证到研究生学院研工办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处办理(不许代注),不能按时注册者须在注册日前向研工办请假,未按规定按时注册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4、欠缴各种费用的同学,请于假期积极筹措。未按规定缴纳学费者,暂缓注册。

三、研究生专业课成绩上报

1、各学院向研究生学院提交期末作业及成绩的时间为本学期期末至下学期的开学初,但不得晚于开学后第二周。

2、研究生的作业必须使用统一的封面,同时要求任课教师须在封面的相应处填写评语、成绩,并签字。对于研究生作业填写格式不合格的,我院将不予接收。

3、本学期要求除补修课程外,其他研究生课程均须使用统一格式的成绩报告单。成绩报告单要求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留各教学学院存档,另两份与研究生作业(试卷)一起报送研究生学院。

四、下学期课表

研究生可于开学前两周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或到各自教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查询本专业的课表。

研究生学院

二О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1考场安排表.xls

附件2缓考申请表.doc

附件3研究生专业课试卷(封面).doc

附件4研究生成绩报告单.xls

附件5答题卡样式.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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