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及研究生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2015年度申请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的名单予以公布,本次共确定资助学术交流项目8项,其中博士论坛1项、国内外访学7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一、项目开展
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应在项目开展时间内,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相应学术交流活动,同时注意相关佐证材料的保留。各项目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在开展项目活动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有关制度和学术道德规范等规定。
二、项目结项
项目完成后,项目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应根据研究生学院发布的结项要求,按时填写并提交结项材料。结项合格后,活动经费方能报销使用。
1.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需提交:财务明细及相关发票;学术交流活动材料汇编,例如方案、会序、人员名单、新闻稿件、照片等;学术交流活动总结光盘,包括活动详细情况或论文集等。
2.研究生访学活动项目申请人应提供:访学学校或访学学校导师证明、科研成果或其他证明性材料,还应提供访学成果校内汇报交流材料。
因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与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在开展形式上有所区别,学术交流项目经费支持的范围仅限项目申请人本人访学期间往返交通及住宿产生的费用。具体报销标准及规定,可参照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通知里面有关财务报销的注意事项。
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附件1:
2015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