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研究生学院关于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19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全体研究生:

近日,研究生期末考试、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相继来临,为维护考试公平和权威,营造良好学风考风,增强全体研究生的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法制意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杜绝违法行为。严禁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严禁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严禁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严禁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为。考生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规,由公安机关直接处理。

2、严格遵守《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遵守考场和考试纪律。考生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遵守道德,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环境和考试公平。

诚信是立身之本,请广大研究生遵纪守法,遵守道德,自觉诚信应考,凭真才实学取得好成绩!祝全体研究生顺利通过考试,学业有成!

研究生学院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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