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使研究生树立正确的科学观和诚信观,进一步完善《黑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反剽窃规定》,经学校同意,研究生学院特制定《黑龙江大学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行为审查处理办法》(见附件),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位研究生周知。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受理举报学位论文不端行为的工作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