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论文
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3-01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将2011年夏季学期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1、本学期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应于5月20日—6月10日之间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时间确定后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2、各单位须于3月10日前将《学位论文答辩计划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进行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资格审查。经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秘书统一领取学位论文答辩所需表格等材料。逾期不填报者,本学期不能进行答辩。

二、答辩资格

请参照《黑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和《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为2008级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2009级两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09级提前答辩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等。

三、答辩程序

请参照《黑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和《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四、其他说明

各单位要按照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规范答辩程序,保证学位论文答辩的质量与学术水平。研究生学院将严格审查学位论文的规制、内容的独创性等,对剽窃、抄袭等行为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田永梅 联系电话:86604799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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