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
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秋季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6-08-24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相关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和《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要求及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规定,现将2026学年秋季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开题采用现场答辩形式;

(二)须严格依照我校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各项工作要求及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保证学位论文选题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较好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二、资格审查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具备申请学位论文开题资格:

(一)在籍并完成历次注册的研究生;

(二)完成培养单位规定的学分和必修环节;

(三)通过学科综合考核与开题报告评审的博士研究生。

三、工作要求

(一)学位论文开题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各学院根据学科(类别)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方案以及具体要求。请参照《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二)博士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增设开题报告评审环节,邀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校外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审,设置评审成绩要求,试行末位审查报告制度,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开题答辩环节;

(三)请研究生本人、导师、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yjsglxt.hlju.edu.cn),按系统说明书进行相关操作,录入开题报告等相关信息;

(四)研究生院将安排专人随机检查各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对开题答辩工作存在把关不严、流于形式、报告会记录不详等问题,研究生院将予以通报。

四、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11月15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二)请各单位在开题完成后两周内,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学位论文开题的全部信息。

五、其他说明

(一)所有开题材料均在系统中下载和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纸质版或带有电子签名的电子版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存档;

(二)在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随时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


联系人:宋相梅  汪濛

联系电话:86604799




研究生院

2026年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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