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
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时间:2026-10-08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及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中期审查对象为拟于2027年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未参加中期审查者及未通过中期审查者将不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二、请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yjsy.hlju.edu.cn/),按系统说明进行相关操作,录入中期审查相关信息。

三、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期审查工作应于10月9日—12月20日之间完成,具体审查时间、地点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于12月30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网址https://yjsy.hlju.edu.cn/)完成信息录入。

四、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本单位中期审查工作,中期审查工作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论文题目及内容是否与开题报告一致、学位论文后续工作计划是否合理、能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以及是否取得申请学位成果要求的阶段性成果。

五、博士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完善健全本学科博士研究生中期审查相关实施细则。建立中期审查与学位论文质量联动机制,增设中期审查末位重审制度,学校后期会根据上一年度各级学位论文抽检中不合格论文数量,增加所在学科中期审查末位重审的数量。

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细化规范与流程,提高中期审查质量,力戒流于形式。

联 系 人:宋相梅  汪濛

联系电话:86604799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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