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
关于2014年黑龙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报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3-10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号)文件、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14]1号)文件与黑龙江省招考委员会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5月25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时—11时30分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时30分—17时30分

二、报名条件

1.2010年7月以后来我校学习研究生课程并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2.入学时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1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3.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4.已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注册在籍的学生。

以上四项缺一不可。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3月6日—20日

网报网址: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

(二)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学位办于3月21日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

(三)现场确认

请未参加现场确认但已注册的学生于2014年3月14日前进行相片及指纹采集,地点:主楼B座206室。

四、收费:

按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每科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2014年统考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日。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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