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优化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机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专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校所有博士培养一级学科,重点针对目录外学科、交叉学科及跨学科学位授权点。加大对“存在问题论文”所在学科、超长期未完成学业、外审意见不合格以及首届毕业生博士学位论文的排查力度。
二、排查内容
对近五年(即2020年9月至2025年7月)内授予博士学位的论文进行系统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学位论文选题与研究的创新性、前沿性和系统性;
2. 学位论文的规范性、数据真实性与学术诚信情况;
3. 论文评审、答辩程序的规范性与严谨性;
4. 导师指导责任落实及培养过程管理情况;
5. 学位授予后论文抽检及社会反馈情况。
三、排查要求
1. 各单位组织专家小组,形成专项排查方案,系统梳理近5年博士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全过程,查找存在的问题与疏漏;
2. 深入分析问题成因,从制度、管理、监督、导师责任等层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3. 撰写《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排查报告》,内容应包含排查过程、发现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方案及长效机制建设建议。
四、时间安排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16点 前,提交纸质版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告,纸质版报送至学位办(主楼B座206),电子版请发送至2018029@hlju.edu.cn邮箱。
本次专项排查结果将纳入各培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学科建设资源分配、招生计划核定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深入、分析透彻、整改到位,持续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联系人:汪濛 宋相梅 联系电话:0451-86604799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