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规范导师管理,加强导师队伍专业落位,明确硕导在岗状态,为导师遴选、注册做好清查工作,建立硕导资源定期通报制度,学校开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专业落位统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落位统计工作目的
1.明确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专业落位与兼跨情况;
2.明确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在岗状态;
3.规范导师遴选与注册管理,合理规划导师队伍规模。
二、落位统计工作内容
1.明确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落位于一级、二级学科专业中,不设二级学科的专业可按一级学科落位,并注明导师研究方向。
2.导师在不同学科兼跨的情况,导师所在培养单位与兼跨专业所在培养单位需分别统计,导师向所在单位申报落位专业和兼跨专业情况,两个培养单位共同核实。
3.本次落位仅统计在岗导师,因调离者、退休及其他原因不再指导硕士研究生,不需学院进行统计,学校与人事部门具体核对。
三、落位统计工作要求
1.此次落位统计将作为下一步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注册、招生及学生指导的基础数据,未申报落位情况的培养单位将不能参加新一轮导师遴选与注册工作。请培养单位在上一轮导师落位基础上,根据现有情况认真核对统计,按时提交统计数据,切勿多报、漏报。
2.请各培养单位填写《黑龙江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情况表》,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落位统计确定后,如今后有相关变动,需重新向研究生学院申请备案,以便导师注册上岗工作顺利开展。
3.学院如有新增学术学位导师计划,经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填写《黑龙江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计划表》。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黑龙江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情况表》、《黑龙江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计划表》(纸质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研究生学院(主楼B座206室),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办公网lilinlin1处。
工作联系人:李琳琳,联系电话:86604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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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