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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赛场逐英才------“法律之星”辩论赛复赛报道
作者:     时间:2009-11-28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经过了竞争激烈的初赛角逐后, 研究生学院“法律之星”辩论赛的复赛于11月26日在三号教学楼620教室举行。复赛中,因诉讼法队弃权,故法律硕士二队直接晋级决赛;法律硕士四队和法律硕士三队在复赛中直接交锋。组委会特别邀请到了远东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为复赛担任评委。“思想的碰撞,智慧的交锋”,该场辩论赛为同学们呈现了一场听觉的盛宴。

辩论赛开场气氛就十分热烈,主持人首先介绍了正反双方辩友和辩论的题目:甲欲用砒霜杀死乙却误用白糖。正方法律硕士四队:甲构成犯罪未遂;反方法律硕士三队:甲不构成犯罪。在正反双方的一辩分别进行了发人深省的自我陈述之后,双方辩友展开了激烈的自由辩论,古今典籍、名人轶事,辩得不亦乐乎,双方唇枪舌剑,不时引起观众的阵阵掌声。正反双方立场坚定,既不失针锋相对的激烈碰撞,又不失沉着冷静的运筹帷幄。

经过同学提问和双方三辩的总结陈词之后,评委刘明律师为同学们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总结,并给同学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评委的综合评定,主持人宣布:正方法律硕士四队获得了这次辩论赛的冠军!而反方的三辩赵佳宁因在比赛中反应迅速且善于造势,赢得了辩论中的气势而被评为“最佳辩手”,最终法律硕士四队战胜了法律硕士三队进入了决赛。

辩论赛的举行不仅加强了不同专业的同学之间的学术交流,锻炼了同学们的口才和实践能力,彰显了“展09法学风采,以思辨探寻未来”的主题,更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一种勤于思考、敢于思索、善于思辨、积极探索的良好氛围。精彩的决赛将于11月29日6点30在B区食堂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举行,敬请期待!

(撰稿:叶翠翠 于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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