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2020级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相关手续的说明
作者:     时间:2020-09-01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2020级研究生,申请主动放弃入学资格的2020级研究生,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相关手续;曾办理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可办理2020年秋季学期恢复入学资格手续。

一、办理条件: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因工作(包括西部志愿者)、身体、经济等原因不能当年入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时限:一年或两年;

2、本着自愿原则,研究生新同学可以自愿放弃入学资格,但必须办理相应手续(一旦放弃入学资格将无法恢复,请慎重选择);

3、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应办理恢复入学资格守昱或放弃入学资格手续。

二、办理时间:即日起—2020914

三、办理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A337

四、办理所需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原则上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他人代为办理

(一)本人亲自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或者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纸质;

2、身份证复印件(A4纸);

3、录取通知书(放弃入学资格的同学提交“原件”;保留入学资格的同学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

4、出具父母情况知情书或者同意退学申请原件或传真件(必须有父母亲笔签名);

(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或者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纸质;

2、委托函原件(A4纸,写清委托事由、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必须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亲笔签名)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

5.录取通知书(放弃入学资格的同学提交“原件”;保留入学资格的同学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

6、出具父母情况知情书或者同意退学申请原件或传真件(必须有父母亲笔签名);

五、后续工作

1、批准放弃入学资格的同学,将由学院统一出具放弃入学资格证明,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委托手续同上)到主楼A337室领取;

2、批准保留入学资格的同学,须在期限届满前的上一学期内提交复学申请表;对于未能及时提交复学申请造成的所有不利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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