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专业学位2012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9-13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本年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本次新认定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填写《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学生陈诉申请认定理由”栏一定要详细填写,同时在表格背面需附2012年开具的加盖家庭所在地三级公章的《黑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A4)及根据家庭不同经济困难情况(如低保、残疾、重大疾病)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A4)(背靠背的粘贴,背靠背粘贴的顺序为正面:《申请表》,背面:证明材料(夹中间) ,《调查表》(在上面)。

2012级专业学位各班级参加认定的同学请于9月20日将所需材料上交到建筑工程学院601.

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012.doc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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