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全体研究生同学:
根据黑龙江大学学生处的通知,我省已于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请2013级同学中已办理生源的贷款的同学于8月31日下班前将持有的 “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回执”(见附件)交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四(主楼B座221室)。
★注意事项:
1.“回执”上有关学生个人信息与学费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学校账户等信息学生无须填写,由学校统一填写。
2.各位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要严格审核所填信息,保证信息正确无误。
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回执样表.rar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