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我校于近期开展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其中8人经多方努力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或家长,依照《黑龙江大学学生处分(处理)听证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对李静等3名学生拟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刘媛等5名学生拟给与学籍清退处理进行听证权利告知公告。
一、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办理恢复入学手续的学生3人
1、学号2140393,李静,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学号2140040,李博,外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3、学号2151597,王羽佳,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5人
1、学号1101536,刘媛,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2、学号1101585,刘姝希,俄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3、学号1101587,秦立东,俄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4、学号2101501,韩笑,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5、学号2101230,金英林,汉与国际教育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
本公告自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起,至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止。当事学生如对学籍清退处理存在异议,要求听证,须在公告发布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不要求听证的、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公告送达并放弃要求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451-86604299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