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2023级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15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2023级研究生新生:

根据《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2023级研究生新生现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相关手续,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因工作(包括西部计划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兴边富民计划)、身体等原因不能当年入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时限:一年或两年;

2、本着自愿原则,研究生新同学可以自愿放弃入学资格,需办理相应手续(一旦放弃入学资格将无法恢复,请慎重选择);

二、办理时间:

2023年8月20日—2023年9月2日

三、办理流程

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glxt.hlju.edu.cn),在学籍模块下点击学籍异动,按需线上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和放弃入学资格。申请时需填写详细原因,点击提交视为成功。保留入学资格和放弃入学资格原则上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他人代为办理。他人代为办理需将委托函(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以PDF的形式作为附件进行上传(附件仅支持上传一个文件,相关材料需合并)

申请后,下方申请列表内会体现异动申请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将自动生成申请表和家长知情同意书PDF文件并下载,表格一式三份填写完毕后,需联系辅导员协助完成完成线上审批和线下签字,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持委托函原件。辅导员老师审批前,本人也可点击撤销提交,撤销本次申请。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需将经由辅导员、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完整的申请表(三份)报送至主楼B209室。

已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往届新生,欲继续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未满两年)或放弃入学资格请参照本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辅导员,未尽事宜请在办理时间内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451-86604360,联系人:宋老师。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 附件【委托书范本.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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